前不久,“华夏儿女心连心,共迎国庆换新”主题活动获得大家的钟爱,迅速便超过2.7万人次;
没多久便听见某些不一样的响声,如:五星红旗不可作为商标logo和广告词,“帮我一边五星红旗”疑是违反规定营销推广恶性事件。
1、五星红旗并不是商标logo
商标logo是区别货品来源于的标示;微信客户期待在自身的头像图片上加上国旗图案,是出自于对國家和五星红旗的喜爱,五星红旗仅仅这种殊荣的代表,沒有区别货品(或服务项目)来源于的作用。因而,谈不上“商标logo”,实际上它也并不是商标logo。
2、不适合《广告法》
《广告法》第二点 在中华共和国地区,货品经营人或是服务供应商根据必须媒体和方式立即或是间接的【自我介绍所推销产品的货品或是服务项目】的的校园广告主题活动,可用此方法。
在自身头像图片上加上五星红旗,并不是货品经营人或服务供应商立即或是间接的【自我介绍所推销产品的货品或是服务项目】,因而并不适合《广告法》。
3、并不是营销推广(Marketing)
营销推广更知名的就是4Ps,即:即商品(Product)、价钱(Price)、方式(Place)、营销(Promotion);在自身头像图片上加上五星红旗显而易见并不是在其中一切一P,因而谈不上营销推广。
4、沒有“营销推广恶性事件”,只能“借势营销”
营销推广就是说营销推广,恶性事件就是说恶性事件;沒有“营销推广恶性事件”、只能“借势营销”。
说白了“借势营销”,是依靠外界恶性事件开展营销推广、归属于“发力”个人行为;例如:奥运会对公司来讲就是外界“恶性事件”,公司获得奥组委的批准、产成品上应用其标示,就是“借势营销”。
看得见“在自身头像图片上加上五星红旗”与借势营销风牛马不相及。
5、客观事实是:“迎国庆换新”是全国性党媒(光明日报)、cctv新闻和新浪新闻联合推出的一篇主题活动。